我在霍格沃茨抡大剑 第212章

作者:南山豆稀

  没想到随着魔力的提升,厉火也跟随提升。

  “要是用厉火的话,能不能算是众生平等?”

  想到厉火的威力,那可是连有求必应屋都可以烧毁。

  这是一种召唤而来的火焰,使用者对其的掌控并不影响威力。

  摸了摸下巴,约翰忽然觉得不失为一个办法。

  就是放出厉火,自己就是坐实黑巫师的身份了。

  到时候后续麻烦事也会不少。

  其他诸如粉碎咒之类的,虽然威力不错,但要众生平等还是麻烦。

  阿瓦达索命咒看上去不错,但要对付伏地魔还是差了些。

  “变形术可以侧重升级。”

  又看了一会儿,约翰将面板关闭。

  现在魔力升级,他的魔咒威力也大大提升。

  他实验地使用厉火,比起二年级那次,这次显然更加好控制。

  “难道是因为元素魔法的缘故?”

  关闭厉火,约翰感觉到魔力快速消耗。

  走出有求必应室,刚好也是下课时间。

  前往吃午饭,约翰听到马尔福那跳脚的骂声。

  马尔福把自己当作马叉虫,在课堂上跳了一支舞蹈。

  后面挣脱出来了,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怀疑这是穆迪故意的。

  达芙妮也一脸嫌恶,被使用夺魂咒,她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扮成小兔子。

  以至于达芙妮做菜的心情都没有了,这让约翰成功逃过一劫。

  不过这一节课也让人们对夺魂咒有一些了解,海因里希听到马尔福做出丢脸的事情,冷着脸把人拎走,之后听说马尔福又跳了一下午的舞。

  约翰那对夺魂咒都无动于衷的强大心灵,让教授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学生们纷纷议论这件事情,约翰成了他们口中有着一百多岁的老妖怪。

  …

第200章 纳威特训和口无遮拦的罗恩

  星期六。

  约翰单独把纳威找出来。

  他们一路走出城堡,抵达打人柳,前往尖叫棚屋。

  纳威有些奇怪,他现在已经不像之前那么胆小了,于是问道:“约翰,我们过来做什么?”

  约翰左看看右看看,确认无人后,从小提包拿出静默之心挂在门把手。

  静默之心发动,整个尖叫棚屋内的声音无法传递出去。

  他的动作看上去很可疑。

  纳威知道约翰不会害自己,但还是有些害怕地吞咽。

  纳威以为约翰要做什么时,就见他将一根魔杖扔过来。

  约翰问道:“纳威,你想不想治疗你的父母?”

  纳威接过魔杖,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听到约翰的话,他先是一愣,旋即用力点头:“当然想!”

  “你确定?”约翰盯着纳威,这样严肃的神情很少在他脸上出现。

  不假思索地再次点头,纳威脸上满是认真。

  看到他如此决心,约翰也放心了。

  语气轻松地说:“那好,从现在开始,我会教你使用钻心咒。”

  纳威不敢置信地看向约翰,好像听到离奇的事情,失声尖叫道:“钻心咒?”

  那可是不可饶恕咒啊,就连穆迪也没有疯狂到要教导学生。

  他已经顾不得约翰到底从哪里学会的了,只觉得手中的魔杖成为烫手山芋。

  一旦被发现使用不可饶恕咒,那可是要进入阿兹卡班的。

  他很想要拒绝,可是约翰板着一张脸,呵斥道:“你不是要救你的父母么,那么你就要学会这个咒语!”

  拒绝的话语堵在嘴边,纳威一张脸憋得通红。

  约翰可不管他,有备无患也好,他必须要让纳威学会这个咒语。

  治疗需要共情,那么用隆巴顿夫妇的儿子纳威作为介媒再合适不过。

  他的体内流淌着父母的血脉,这是哪怕陷入迷失之中也无法割舍掉的。

  如果实在找不到其他方法进行共情,约翰打算让纳威来做这个执行者。

  同时,他也想要看看,纳威到底能不能作为群星社的一员下手。

  有时候为了目的,不得已需要做出违背自身的事情。

  …

  10月。

  约翰作为钻心咒的陪练人员,他倒是没什么事情,就是纳威心地太善良了。

  这让约翰都有些无奈,这是个好品质,可是现在这个节骨眼,实在是不尽如人意。

  于是在礼堂里,他询问马尔福。

  “马尔福,有什么办法能够快速让人讨厌。”

  马尔福抬头满脸不解,疑惑地说:“讨厌?为什么问我?”

  约翰静静地看着他,为什么问你,你难道没点逼数么。

  “咳咳,我也不太清楚。”马尔福被看得心虚。

  “你难道对你自己的定位不清晰?全校要是搞个最讨人厌排行,你可以排进前三。”

  约翰意味深长地说:“前面两个是费尔奇和斯内普教授。”

  马尔福:“……”你要这样说,那可就扎心了。

  好吧,在这方面,马尔福选手确实是天赋异禀。

  他告诉约翰,一定要逮着一个人的伤疤使劲按,专门对付痛处,人家越珍惜什么,你就越贬低、侮辱什么。

  一番话说下来,对约翰简直是醍醐灌顶。

  于是他由衷钦佩道:“果然,贱讨人厌还得是你讨人厌。”

  马尔福:……

  要不是我读了书,我可能以为你在夸我。

  得到如何快速让人讨厌的秘籍后,约翰在教导纳威钻心咒也逐渐得心应手。

  很快,时间一天天过去。

  距离两校到来只剩下一个星期。

  一大群学生围在大理石楼梯脚下竖起的一则大启事周围。

  “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的代表将于10月30日星期五傍晚六时抵达。下午的课程将提前半小时结束。”

  约翰看到不少人脸上露出高兴之色,尤其是格兰芬多的学生。

  那天正好有着魔药课,他们可真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对斯内普的讨厌。

  瞥了眼海因里希,约翰轻笑道:“你快要看到自己的同学了。”

  海因里希病恹恹的脸色,无精打采地抬眼,说道:“一群陪衬罢了。”

  哪有人这样评价自己的同学,约翰都忍不住腹诽。

  “卡卡洛夫那个家伙并不会看重其他人,”海因里希面露讥讽之色,嗤笑道:“他是一个极重功利之人,克鲁姆才是他最看重的。”

  克鲁姆?

  那次的保加利亚找球手?

  约翰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和他认识?”

  “不熟,勉强算个对手。”海因里希自负地说,“他的名声很讨卡卡洛夫喜欢,卡卡洛夫去哪儿都喜欢带着他。”

  约翰不再细究,转头看向厄尼·麦克米兰,那位上次被强制送去解说的打工人,他正跑着去通知塞德里克。

  在约翰看来,塞德里克很有可能会成为勇士。

  前提是没有人作弊。

  大家都是一个社团的,知根知底。

  塞德里克的实力很强,连海因里希都觉得棘手。

  “那个白痴,也想当霍格沃茨的勇士?”

  一道声音传来,约翰脚步一顿,就看到说话的人出来。

  罗恩推开人群走出来,他还是那样的口无遮拦。

  不仅仅是约翰,海因里希也停下脚步,冰冷的目光注视着罗恩。

  “他可不是白痴,你是因为他在魁地奇比赛中打败了格兰芬多才不喜欢他的。”赫敏听到他这样说,开口争辩道:“我听说他是个很出色的学生,还是级长呢,而且他还有群星社的徽章。”

  赫敏对塞德里克的感官不错,这个学生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

  “你是因为他长得帅才喜欢他的。”罗恩尖刻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