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打过校长
“蹦——”
清脆的声响从洛修的手指尖发出,罗克迪下意识的接过了从洛修那边飞过来的金色物件,当他拿到手上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惊异的表情。是金币——
“能给我简单讲讲这座城堡发生过的事情吗?当然你只需要挑能够讲的东西出来就可以了,要知道游侠可是对各地的历史有着充分的兴趣的,如果不介意的话。”
洛修翻身下马朝着罗克迪如此说道,罗克迪本人也寻思了一会儿,手上拿着的这枚金币无论从质地上还是含金量上都是上上之选,足够他换成一百多个银霍克,要知道一百多个银霍克可是能够在这城堡中买上半间房子了,如果只是了解历史和逸闻的话,倒也不算是透露机密,当下罗克迪便做出了决定。
“当然不介意,走吧,我们去喝一杯,要知道这座城堡已经是传承了不少年了……”
跟随者罗克迪,洛修牵着手中的马绳,朝着城堡的深处走去。
“尤瑟潘德拉贡,是英格兰全境的王执掌政权,这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不过在数年之前,当时在他治下的康沃尔地方,有个势力庞大的丁答吉耳公爵,经常性的反抗他,而引起战争。尤瑟王曾经千方百计地去召见他,还叫他带着妻子同来;他的妻子名叫伊格赖因,一向被人称做美女,并也很有智慧。”
罗克迪说道这里,洛修便已经知道这座城堡到底是什么地方了,尤瑟王……还有伊格赖因,这不就是亚瑟王出生之前的事儿了吗?没想到居然真的让他撞了个正着。罗克迪深深叹了口气灌了一杯麦酒后继续说道。
“说到这里你应该也了解了一二吧,毕竟这事儿太过出名,尤瑟王……看上了上代公爵的夫人,也就是伊格赖因,使出各种阴谋诡计试图将伊格赖因夫人变为自己的禁脔,事实上他也成功了,但是康沃尔公爵却被尤瑟王给杀害了,虽然这也只是传闻,没有切实的证据,不过到了现在哪里还需要证据,明眼人一看便知。”
洛修点了点头继续听着罗克迪说着,不过手上的酒杯却一动也没动过,毕竟这里的麦酒光是让洛修闻一下就觉得不想再继续喝下去了,不过故事还是要听的,洛修示意罗克迪继续说下去。
“哈,那个尤瑟王,得到了伊格赖因夫人不说,居然还想将我们丁答吉耳变成他自己的领地,真的是痴心妄想!他带着不少骑兵和战士围住了丁答吉耳堡,试图让我们投降,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康沃尔公爵还有一个弟弟,也就是现在的瓦兰公爵大人,因为他的顽强抵抗,尤瑟王最终还是没能攻下丁答吉耳,灰溜溜的跑掉了!哈哈哈哈!”
说到兴头上,罗克迪疯狂的灌起酒来,说到这里,洛修差不多也明白了,想必那个雷克顿也是在这一战之后扬名,成为这里的主人瓦兰公爵的左右手罢,只是……从罗克迪的表现来看,现任的英格兰全境的王,也就是尤瑟,似乎并没有多少威望存在,如果是这样的话……
刚开始想了个头,洛修立刻晃了晃脑袋,将突然升起的那份想法抛之脑后,上一个世界才劳心劳力的干了那么长时间,这个世界他可不想再搞什么建立帝国啥的了,那样真的太累,况且还是这种通信不发达,设备落后的中世纪——
就在洛修和罗克迪坐在酒馆中没多久,酒馆外就好像变得嘈杂起来,马蹄声时远时近,应该是三三两两的骑士从酒馆门口经过所发出的动静,罗克迪脸上也开始变得疑惑起来,好像往常并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
“嘭——”
酒馆的大门被撞开了,全身被铁甲覆盖的战士推开了挡路的酒客,看到这幅来势汹汹的场面,喝醉酒红着脸的酒鬼们也不敢多说什么,赶紧让开了道路。
“罗克迪大人!”
“发生了什么事?!”
罗克迪赶紧站起身来,他也嗅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味道,平常是肯定不会有人来打扰自己喝酒的。
“是萨克逊人!那群家伙已经快要到达丁答吉耳堡了!雷克顿骑士之前外出巡视遭遇了他们,现在已经回归,随他出去的骑士们也有几个没有回来,看他的样子好像是受伤了!”
铁甲战士如此说道,但罗克迪却露出了一副难以置信的神色。
“雷克顿受伤了?!这不可能!!他可是被瓦兰公爵所承认的封号骑士啊!那群野蛮人到底派了什么样的怪物到这边!!”
“十分抱歉,不能再陪你聊天了,我需要……”
“快去吧,罗克迪爵士。”
洛修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耽误人家,平静的说道。
“十分感谢,如果可以的话……快点离开这里吧,恐怕不久之后这里就会成为战场了!”
似乎是对收了洛修的那枚金币却没有给人家足够的讲解,让罗克迪有些不太自在,赶紧给了洛修一个忠告,便急匆匆的离开了酒馆。
第四章战事来临(二更)
脏乱的道路上全部都是行色匆匆的平民,对于即将到来的战争他们仿佛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就连拖家带口的行动也是十分熟练,不少人已经将自家的行礼物品全部打包好放在推车上,准备离开这座城镇了,不过也有不少人对此无动于衷,他们有些是相信丁答吉耳公爵会将胜利带回来,有的则是根本无处可去,只能呆在这里听天由命,不得不说,这一幕确实就是中世纪才能见得到的浮世绘。
三三两两的骑兵带着身后的扈从整装待发从洛修面前经过,根本没有洛修印象中的古代军队作战的样子,这些骑兵……貌似都不是同一个系统,这也不能怪洛修不明白。
欧洲中古世纪的战争形态须看时代与地域而定,但一般来说,在百年战争之前,战争的规模都极小,绝大部分都是领主之间的小冲突(skirmish),即使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欧洲骑士仍非列阵出击,所以十字军东征除了第一次东征正好占了伊斯兰教帝国内乱的便宜,所以成功以外,其它次东征皆以惨败而回。
不过欧洲重甲骑士的个人战斗力极高,所以应付农民暴动是绰绰有余的,直到具有懂得集体行动的职业佣兵兴起,这才开始末落,而火枪则是最后一推。在法国,一名骑士的合格考试之一就是身上没有任何护甲,然后空手与野猪搏斗,能够把野猪干掉的话,才能通过。
重甲骑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百年战争例外,但大部分的重甲骑士并非死于英国长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断喉咙)。但重甲也是骑士的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法国骑士的资格鉴定考试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过城墙),可是骑士们一旦失去战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更是倍加艰辛,结果徒然耗费体力。
装甲坚固,全身完全覆盖,甚至连眼睛也完全防护,这就是洛修之前看到的骑兵们的统一模样,这种装备很显然不利于近身搏斗--眼睛视野很小,基本上限制在正前方。这种制造模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重装甲骑兵在战场上的使用方式--冲锋,掉过头来再冲锋,但是绝对不能停下来肉搏。
重装甲骑兵的装甲很重,西欧中世纪后期15世纪比较极端的时代,如果一个骑士从马上摔下来,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是站不起来的。中国和中国周边的国家,重装甲骑兵的装甲基本上还是普通披挂装甲的延伸,倒还是可以凭自己勉强的站立。西欧中世纪后期才诞生的重装甲骑兵的战马只用来战斗,平常行军以及负载其他战斗和生活用具要靠扈从和其他马匹。一个骑士如果没有两名以上的扈从就会感到生存的不便,连上下马、换马、穿盔甲都不能顺利完成。
西欧中世纪后期诞生的重甲骑兵的骑士本身也只用于战斗。由于这个兵种极为昂贵,一个兵相当于十个以上的步兵或者三四个普通骑兵,很少有君主愿意独自负担这个军队的建设及维持费用。
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用贵族子弟组建骑士团,平时这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以及更加游手好闲的富裕流浪汉冒险家们在各种名目的骑士训练营进行训练和比赛,战时按照阶级组成各种名目的骑士团,所有费用自理、扈从自带、装备自备,国家只提供必要的粮食,但是酒肉之类一般也要自己准备。
这些有钱的骑士们吃肉喝酒,有的是体力,当然战斗力也强。不过他们也绝对不是冤大头,战争胜利之后的战利品归各自的骑士团所有,肆意分享,男女沦为奴仆,国王不会插手,就连攻下来的城堡都被视为私产,拒绝国王的重新分配。
估计从洛修面前经过的这些骑兵们差不多就是按照这个模式来进行的整合吧,天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强的战斗能力,洛修牵着自己的那匹白色战马一步步朝着城门口走去,如果能够见识一下骑士们的对冲战斗那就再好不过了。
“等一等这位先生。”
洛修被叫住了,转过头去,是两名穿着轻型铠甲的年轻战士。
“有什么事吗?”
“呃……是这样的,因为之前丁答吉耳派出去的骑士们全军覆没,就连战马也几乎没有一匹被找回来,所以城堡中的有些骑士大人们现在已经处于没有战马可以骑的状态了,当然请您不要误会!”
“我们会按照市价收购您的这匹战马的,我能看的出来,这孩子曾经也是上过战场的,我们走访了好多家拥有马匹的民户了,但那些都是一些不能承受重甲的驽马,找了这么长时间也只看到了您这一匹,现在战事当前,我希望您能够忍痛割爱一下……”
骑士们的另外一项弱点就是战马,如果没有战马,纯靠步行作战,那么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会把他们给累死。而战马也必须选择足够壮健的,不然无法承受重甲与骑士的体重,因此骑士们往往会非常疼爱他们的战马,一匹好马的价格,通常可以雇请数十到一百个长弓手。
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桩,骑士们就往往会为了避免战马受伤而转身。
原来如此,洛修想了一下,毕竟自己也不能靠着自己的脚走遍不列颠吧,总得需要个代步的家伙,不过就在他刚想拒绝的时候,一个粗重的声音霎时插了进来,打断了洛修。
“你们两个在搞什么?连征召匹马都这么费劲?!到时候驱赶完那帮野蛮人我要你们好看!”
全身上下被铁片所覆盖了的壮实大汉一步一个脚印的从远处走来,不过看他走路的样子倒不是很费劲,看起来这幅铠甲带给他的压力也不像历史当中的那般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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