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世界的宋青书 第116章

作者:李十三章

风四娘闻言,美眸一挑,直接伸出一只手,捏了捏宋清书的脸,蹭掉了不少他故意抹在脸上的灰。

被捏了脸的宋清书,整个人都石化了。

他这是被调戏了吗?

被一个女人给调戏了吗?

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好男儿,怎么会被一个女人捏脸。

就算风四娘已经三十多了,也不能把咱当成小孩子,想捏就捏吧?

不愧是风四娘,当真是什么事情都敢做。

“快看,那小子脸上抹了灰,确实是细皮嫩肉的。”

“我说怎么会有人给风四娘送衣服,原来是个小白脸。”

“他是谁带来的,以前从来都没见过。”

“真是可恶啊,我怎么就没想到给风四娘送衣服啊,不然被捏脸的那个人,就是我了。”

“得了吧你,也不照照镜子,就你这满脸的疙瘩,也不怕把人给膈着了。”

周围的强盗,见宋清书的脸突然白了一块,哪里还想不到宋清书是伪装的,顿时议论纷纷。

带宋清书上山的金毛鼠,更是呆若木鸡。

眼睛小果然是吃亏,一不小心就看走眼了。

“我本来只是路过而已,碰到一个人说,要来山上打劫一个美娘子,才打算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的。”

“没想到那位美娘子,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风四娘,自然也不用我帮什么忙了。”

“送件衣服,也算是我没有白跑一趟。”

宋清书没有在意那些强盗的议论,解释自己过来的原因,加深风四娘对他的好感度。

[风四娘好感度+10]

他这么一说,风四娘对他的好感度果然上涨了,不过涨的并不多。

对于这位在江湖上打混了不知道多少年,甚至去了一趟大漠的美娇娘来说,想要打动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原来你还是个好心人,那这件衣服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好了,这里没有你的事情了,赶紧下山吧,不然刀剑无眼,我可不一定能护得了你。”

风四娘伸手接过宋清书递来的衣服,直接披在了身上,然后便赶宋清书离开。

宋清书闻言,嘴角不禁抽搐了几下。

这个婆娘这么现实的吗,收了礼物就赶人?

不过仔细一想,风四娘这也确实是好心。

“你是不是要去找萧十一郎,我知道他在哪里。”宋清书眼珠子一转,便想到了能继续和风四娘相处的办法。

“你知道萧十一郎在哪里?”

“不对,你怎么知道我要找萧十一郎?”

风四娘乍一听宋清书知道萧十一郎的下落,那是欣喜万分。

不过一转眼,她就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正式介绍一下,我是逍遥派的掌门宋清书,这点消息,我还是知道的。”

宋清书昂起头傲然介绍了一番自己的身份。

“逍遥派?没听说过,是哪个犄角旮旯的小门小派吗?”

风四娘快言快语,直接说出了心中所想。

“……这是一个很厉害的门派!”

“算了,你以后就知道,逍遥派到底有多厉害。”

“反正你只要知道,我知道你要去找萧十一郎,也知道他在哪里就对了。”

刚装起来的宋清书闻言,直接打了个趔趄,那叫一个牙疼。

不过现在跟风四娘吹逍遥派有多厉害,一点意义都没有,毕竟逍遥派如今确实没什么名气。

“是吗,你真的知道萧十一郎那家伙在哪里?”

风四娘只当宋清书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也没有在意。

不过她还是询问了萧十一郎的下落。

从大漠归来的她,不想放过萧十一郎的一点消息。

“萧十一郎现在在江南的一座无名小山中隐居,没事就去劫富济贫,自己留点钱买酒喝,日子过的还算逍遥自在。”

“不过这家伙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你要是见了他,可未必能认得出来。”

宋清书见她还不信,随口就说出了萧十一郎,目前隐居的位置和具体情况。

“不会的,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我都能一眼认出他来。”

“看来你真的知道萧十一郎在哪里,要是你不觉得麻烦的话,不如就带我去找他吧。”

风四娘得知萧十一郎的情况,美眸中泛起了丝丝柔情。

这股柔情转瞬即逝,迫不及待的她,立马就请宋清书带她去找萧十一郎。

说是请,其实她压根就没有给宋清书拒绝的机会。

她直接抓着宋清书的胳膊,双足连点,便晃过了一群强盗,向山下奔去。

第一百五十七章 跟沈万三斗富争花魁?

“驾……驾……”

一条大道上,两个人骑着马正在狂奔,卷起了阵阵烟尘。

宋清书看着在前方,披着银狐裘,策马奔腾的风四娘,眼中满是欣赏。

骑马的风四娘,有一股别样的风情。

大概就类似于在大马路上,碰到一位身穿皮衣的女骑士的感觉,懂的都懂。

反正宋清书,是彻底被风四娘展现出来的风情,给吸引住了。

只可惜,他之前积累的那些舔狗技能,在风四娘身上,完全起不到什么效果。

给她送好东西,她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对她各种献殷勤,她也完全不客气,丝毫没有他之前碰到的其他女神的那种忸怩。

但是好感度,她是一点都不涨。

好像宋清书的这些小伎俩,她早就司空见惯了,没有一点感觉。

这让宋清书感觉气馁的同时,又燃起了熊熊斗志。

要是能把风四娘给舔到手,那他的舔功,肯定能修炼到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步。

到时候,天下女神还不任他舔?

两人一前一后地在大路上策马狂奔,一直到夕阳如血的时候,终于赶到了江南第一大城金陵城。

金陵城不仅是江南第一大城,在整个皇朝,也称得上是一等一繁华的城市,仅次于皇都。

所以即便是黄昏时刻,城门口照样是人来人往,有不少都是拿着刀剑的江湖中人。

而提着枪守城门的官军,一个个看着也龙精虎猛,气势非凡,隐隐体现着这座雄城的不凡之处。

“别看了,以后有的是时间看。”

“赶紧进城,找一个地方吃晚饭,老娘我骑了一天的马,都快饿成狗了。”

风四娘见宋清书一直在欣赏金陵城,不耐烦道。

“四娘,你哪里都好,就是这说话实在是太粗俗了,一点都不像个女人。”

宋清书闻言,笑着摇了摇头,快步跟了上去。

“都是江湖儿女,还分什么男的女的吗?”

“我才不愿意遵守那些条条框框,要是不能畅快地活着,我宁愿去死!”

“这里有股卤香味,里面肯定有好吃的。”

风四娘毫不在意地表达了自己的人生态度,闻着卤香进了一家客栈。

她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堆的硬菜,让宋清书付钱。

宋清书没有在意,随手就把钱给付了。

反正都是用的舔狗积分,用多少他都不心疼。

一堆卤好的牛羊肉,还有两坛子上等的好酒送上来之后,她便大快朵颐起来。

宋清书看着风四娘,用一把剑锋极薄,绽放着青中带蓝光彩的短剑切肉,目瞪口呆。

风四娘用的这把短剑,名为蓝玉,是一等一的宝剑,削铁如泥。

这不是宋清书惊讶的重点,重点是昨天风四娘还用这把短剑,干掉了一群想要洗劫一个村子的马匪。

杀人的剑,用来切肉吃,宋清书光是想想就觉得身体不适,风四娘看起来却习以为常,快活的很。

“怎么了,这么多肉摆在你面前都不吃,还想姐姐我喂你吗?”

风四娘见宋清书一直没动,抬头看了他一眼,嘴里含着肉,含含糊糊地说道。

“这把剑昨天还在滴血呢,今天你拿来切肉,不觉得膈应吗?”宋清书询问道。

“那有什么,在大漠的时候,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哪天吃的不是带血的肉?”

“现在知道我这把剑已经洗干净了,已经算不错了。”

“而且这把剑锋利的很,可比店家准备的小刀好用多了,只可惜逍遥侯那家伙抠门,没把赤霞剑也送给我。”

风四娘又用蓝玉剑切下一块肉,送到宋清书的盘里,毫不在意地说道。

宋清书迟疑了一下,不想被风四娘小瞧,还是接受了她的好意,把那块肉给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