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从骷髅岛金刚开始 第776章

作者:海贼不贼

  “不过,我看你孙子的命似乎也不长,过几天就会遇到大的劫数,到时候很可能就死翘翘了。”

  “所以,你要么眼睁睁的看着你的孙子死亡,要么把你的孙子变成僵尸。”金刚邪恶一笑,说道:“你孙子要是变成僵尸,说不定还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现在混迹在人类世界的妖魔鬼怪很多,也不缺你孙子一个啊。”.

第一千四百二十一章僵尸其实就是变种人啊

  况天佑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祖孙?

  自己竟然还有儿子?

  不但有儿子,还有个孙子。

  这什么可能?

  自己可是僵尸啊。

  “僵尸,也能够有后代?”他忍不住的开口,说道:“这什么可能?”

  “僵尸有后代很奇怪么?”金刚不由的笑了笑,说道:“僵尸,其实用西方人的说法,就是吸血鬼或者是变种人。”

  “其实,我更愿意将僵尸当成变种人,因为成为僵尸之前,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僵尸。”

  “你们看看,就这家伙这气色,这肌肤,哪里像一个死人啊?至于吸血,那不过是变种人的一种副作用罢了。”

  “依我之见,僵尸就是变种人,而这种能力的觉醒,往往伴随着死亡,所以才会说僵尸是死亡之物。”

  “所以,僵尸有后代,有啥奇怪的?”金刚说道。

  丝毫不相信金刚不老不死就不能够有后代。

  开啥玩笑?

  僵尸要是不能够有孩子,厄尔尼诺从哪里来?况天涯又从哪里来?

  这个世界,似乎是没有况天涯了。

  “所以,那小子就是你和阿秀的孙子。”金刚说道。

  “这么说,我们都是那小子的爷爷辈了?”正中大笑了起来,然后拍了拍况国华的肩膀,说道:“兄弟,有空把那小子带来给我们看看,我们好认一认他。”

  “没错,有空你还是将他带来,我们对你这孙子也充满了好奇啊。”

  “……”

  金刚拿着酒杯,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不过。

  却在思考一件事情。

  况天佑和况国华竟然不是同一个人,这到底是啥情况?

  难道说是进入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第二部了?

  不对。

  马小玲根本就没有请求观世音改变过过去,未来什么可能改变啊?

  而未来不改变,那么什么可能况国华会有个孙子?

  “看来,冥冥之中有着一股力量,就算是我改变了很多事情,很多事情也在被修复着。”金刚不由的暗暗的说道:“难道就是传说之中的时间线的自我修复?一定是这样的,应该就是这样的。”

  看来,时间的运行,有着自己的轨迹啊。

  次日。

  况国华和往常一般,走入了警局之中。

  他来到了警局之中管户籍的地方,拿着自己的一些资料,递上去。

  “师兄,你有没有搞错啊?”管理户籍的人看况国华的申请,说道:“你要改名字叫况国华?为什么?就因为新来的那家伙叫况天佑,所以你就要改名叫况国华?”

  “师兄啊,我觉得你没有必要这么做,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的,要是各个都要改名字,岂不是要忙坏了全国的各个警局的户籍管理人员?”

  “就拿我们香江来说,同名同姓的人多的时候,同一个名字足足十万人呢。”

  “而且,就算是改名字,也应该那新来的家伙改名字。”况国华在警局还是很得人心的。

  所以,况国华要改名字,这让他很是不解。

  “拜托了师兄,关心新人嘛。”况国华淡淡的一笑,说道:“而且,国华国华,这名字我很中意的。”.

第一千四百二十二章和马小玲的欧洲之旅

  “小玲啊,我跟你说件事。”找到了和马小玲独处,金刚将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

  “啊?”马小玲看着金刚,说道:“你到底是想和我说什么?”

  “我想告诉你,未来我们会有一个女儿。”金刚说道。

  听到金刚的话,马小玲脸色不由一红。

  “我们的事情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未来有女儿,你什么知道?”马小玲说道,每次和金刚在一起,总是感觉自己好像是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闺蜜的事情。

  真的是防火防盗防闺蜜啊。

  “我当然是知道的,我不但知道我们有个女儿,我还知道,她会穿越时空,从未来来到现在,在不久,你将会遇到她,她的名字,应该叫做孙天涯,嗯,没错,就是叫孙天涯。”

  金刚想了想,要是真有况天佑,那况天佑应该不可能叫做况天佑,应该叫做孙天涯了。

  “我不相信。”马小玲显然是不相信金刚说的。

  女儿?

  我这当妈的都不知道有女儿,你什么知道是女儿?

  虽然,马小玲是女的,但是马小玲更想生儿子。

  没办法,南方这边,特别是香江这里,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是很严重的。

  所有人都觉得生儿子才能够传宗接代。

  虽然,家里面没有皇位要传。

  “对了,明天我要去欧罗巴一趟,你和珍珍要不要一起去?”马小玲看向金刚问道。

  “因为天使之泪还是僵尸?”金刚问道。

  马小玲脸色露出一丝惊讶,自己都还没有告诉他呢,他什么就知道了?

  “都有吧。”马小玲笑了笑说道,想起来了,眼前的这个家伙可是个神仙啊,知道一些事情算什么?

  “欧罗巴之旅,就不用带上珍珍了,虽然,你和珍珍是好闺蜜,但是我希望这是一场我们之间的蜜月。”金刚闻着秀发上的香气,说道:“我们认识这么久,还没有蜜月过呢,这一次就当是蜜月了。”

  “好吧。”马小玲想了想,还是不要带上王珍珍了,免得到时候尴尬。

  还有正中,也不带了。

  次日。

  马小玲带着一些衣物,就登上了前往欧罗巴的飞机。

  才刚刚下飞机,金刚也就出现了。

  这是一个欧罗巴的小镇,整个镇子都是中世纪时期的风格,这样的镇子在欧罗巴各地都有着。

  钢筋水泥是文明的象征,但是在欧罗巴,除了大城市之中有钢筋水泥外,很多地方还保留着中世纪时期的建筑。

  毕竟,他们的房子一建,几辈子的人都能够用。

  因为这里的人大多都是直接用石头建造而成的,而华夏的建筑,大多都是土木结构。

  华夏人崇尚脚踏实地,所以地面必须要有土,走路要接地气,而木则养生。

  住在土木建造的房屋之中,不但能够长寿,还舒服。

  而且在古代,不管是从搬运上还是建造上,木头显然比石头要容易方便的多了。

  当然,木头建造的房屋也很是好看,可是却有一点不好,容易遭受虫子的危害,特别是白蚁,一旦出现,整个房屋很快的就被吃个干净.

第一千四百二十三章偶遇孔雀大师和况天佑祖孙

  欧式小镇。

  仿佛是好久都没有翻新过了。

  其实,就是没有翻新过。

  老旧小镇在欧罗巴各地都有,除了生活不方便,还是能够吸引很多的人到来这里旅游的。

  特别是最近年大唐的经济发展快速以后,口袋里面有了点钱的国人最喜欢来这种地方旅游了。

  拍几张相片回去,然后就可以大肆炫耀,自己是出过国的人了。

  还有一些有钱人更是投资这里的城堡和土地,之前就有很多新闻报道,欧罗巴的庄园城堡,百分之八十的被大唐人买下来了。

  “真是一个不错的小镇啊。”马小玲看着四周的环境,脸上带着一丝灿烂的笑容。

  “要是喜欢,咱就把这里买下来。”金刚淡淡的一笑,说道:“我相信,这里的人一定很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和土地都卖出去的。”

  不要疑惑,只要你有钱,这里的人会很乐意将土地卖出去的。

  欧罗巴人可没有啥故乡不能够买卖的传统。

  “算了,相对于这里,我更喜欢香江。”马小玲耸了耸肩膀,说道:“我们还是先找个客栈吧。”

  “你看,那边不就是有个酒店了。”金刚微笑的指着不远处说道。

  马小玲大喜。

  带着金刚向前走去,很快的走入了酒店。

  酒店的前台,一个一头黑发的男子见到马小玲的出现,不由的一愣。

  但是,很快的又掩饰好了。

  “两位,要几间房?”长发男子开口问道。

  “一间房。”马小玲拿出了身份证说道,然后看了看对方,不由的微微皱起了眉头来。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马小玲问道。

  她觉得眼前的这个家伙有点眼熟。

  “没有,我想我们是第一次见面。”长发男子微微一笑,递上房间的号,说道:“请拿好,这是你们的房间号码,欢迎来到圣拉斯堡,对了,晚上这里比较乱,没有事情的话,最好不要出去。”

  “真是奇怪,我总觉得我在哪里见过你。”马小玲脸色带着疑惑,接过了房卡。